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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务员考试
201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人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6-04-20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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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审判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粤政发[2015]10号文件和佛府办[2015] 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法院审判辅助服务雇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

  4.岗位及专业

  岗位1:书记员岗8名:法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文秘、司法助理、司法警务、书记官、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本科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佛山市户籍;

  岗位2:外勤岗3名(含司法鉴定外勤、刑庭外勤和机动执勤):男性,经常出差,不限专业(法律专业优先),大专、本科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广东省内户籍,持有C1或以上汽车驾驶执照,驾驶技术熟练,行驶记录良好;

  岗位3:文印中心岗1名:女性,不限专业(法律专业优先),大专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佛山市户籍;

  5.岗位1(书记员岗)电脑录入速度需每分钟80字以上;

  6.聘用后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30日;

  详情请留意佛山人才网(网址:www.ujob.com.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请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服务雇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为毕业生推荐表)(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一起打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以下邮箱:fszjrmfy@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发件人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待入围体检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面试:(岗位1占总成绩50%;岗位2、岗位3占总成绩70%)。

  3.电脑录入考试:(岗位1占总成绩2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按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预计在5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2.面试、电脑录入考试

  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岗位1按1:3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岗位2、岗位3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核

  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薪酬、社保、医疗等待遇暂按佛府办[2015] 3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今后粤政发[2015]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或其他相关文件对此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57-82631629。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网址:www.fshrss.gov.cn)、佛山人才网(网址:www.ujob.com.cn)及佛山法院网(网址:www.foshancourt.org)。

  附件一

  附件二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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