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3个,具体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佛山人才网、南海人才信息网和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10日。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52号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综合室(306)。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86222739。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责。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原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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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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