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务员考试
2018年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疾病防治中心第二批招聘3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8-08-24 来源:顺德慢性疾病防治中心慢病网
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是区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老年人保健服务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卫生协管、职业健康体检(加挂顺德区职业病防治所牌子)工作;承担结核病、性病、麻风病等传染病防治管理。目前中心设有皮肤病、性病、结核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医学美容等特色医疗专科门诊。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休息)。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7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红岗路62号,收件人:岑先生或叶小姐,联系电话:0757-22222406、22317651、22317668,邮编:528300。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复印件)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办公室(笔试前进行资料原件的核查)。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和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技能操作和面试。
(二)技能操作。技能操作实践需进行为期7天全脱产技能操作,主要对考生专业技能的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定。技能操作实践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30%,面试成绩3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经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见习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经本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化养老,如经有关途径纳入编制管理的,则按事业单位养老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http://www.shunde.gov.cn/wsjs/
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http://www.sdmxb.com
咨询电话:0757-22317668 22222406、22317651
监督电话:0757-22833387
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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