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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三水区芦苞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11-05 来源:三水区芦苞镇
三水区芦苞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因工作需要,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救助专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佛山市户籍;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系统、Word等office软件;
4.会粤语,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及职责
(一)岗位数:
社会救助专职人员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低保对象、临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各项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基层社会救助民主评议会。
3.落实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负责对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和身体状况、收入和财产情况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信息比对调查核实,及时掌握其家庭动态信息。
4.负责接待、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咨询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要求负责收集社会救助工作的各种文件、报表和相关材料,对社会救助对象档案资料进行一户一档整理归档。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龙坡一路一号一栋101室(行政服务中心旁婚姻登记处);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35862。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凭就业推荐表报考,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前毕业的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由他人代报名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资格审查:考生填写《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电子版请于2020年11月19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sslbmz@163.com,《报名表》纸质版及其他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于现场报名时提供,由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审核(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审核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招聘流程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http://www.ss.gov.cn/)公布。考生届时自行登录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工作机构-芦苞镇-通知公告栏目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对象从笔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所在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构成(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招聘对象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的,参照《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
(五)递补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一年内,若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职位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的招聘对象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管理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按《芦苞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工资待遇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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