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三水区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水区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包括2名督导人员和1名行政辅助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督导人员2名
招聘督导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优先。
3.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社会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二)行政辅助人员1名
招聘行政辅助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优先。
3.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社会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
4.组织管理能力强,注重团队协作,善于沟通协调,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综合协调能力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对社会工作行业有一定了解,具有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一)督导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年薪不低于10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绩效等)
(二)行政辅助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年薪不低于8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绩效等)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笔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205室,联系人:卢小姐,电话:8773656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本人持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如有)、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证件照2张、《三水区“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在网上下载)、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原件现场核对后交还本人。
3.注意事项: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三水区民政局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以网站或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将在三水区政府网公布。
(四)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为主,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60%和笔试成绩40%比例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三水区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适应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六)公示
体检达标且通过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水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三水区民政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所在省(区、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应聘人员考试前应持“粤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六、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考期间,开通报名咨询热线,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36566。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