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招聘2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社区专管员2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无社会不良记录。
3.能吃苦耐劳,踏实细心,较强的条理性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4.要求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热爱垃圾分类工作 ,具有一定垃圾分类专业知识,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文字功底。
7.能接受周六日轮值及值晚班等弹性上班制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垃圾分类专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公路街168号(萝岗街道办事处)三楼综合发展中心,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82080934。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有效。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五、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机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40%,机试占20%。
2.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名,择优录取。
3.考生的成绩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个人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合格后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
九、注意事项.
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虚假,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联系人:钟小姐,电话:020-8208093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3年2月10日
附件:萝岗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