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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公务员考试
2015年清远市佛冈县法制局招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5-12-23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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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远市佛冈县法制局月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办审核同意,佛冈县法制局决定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承担政府法制及后勤服务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具有本县户籍;


  2、学历:全日制法律事务或法学毕业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等于2015年12月30日前到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415室刘智荣处报名(联系电话:4282252),经考试后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电话通知考试。


  4、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考试


  1、笔试。


  2、面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由本局负责通知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由本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本局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经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有关待遇


  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佛冈县部门预算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须带齐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佛冈县法制局负责解释。


  附:佛冈县法制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佛冈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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