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区江湾镇2021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转发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韶人社〔2020〕39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33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江湾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武江区江湾镇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江区江湾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招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见《武江区江湾镇2021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1日至2021年0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具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武江区江湾镇2021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2份)
2.建档立卡帮扶记录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需村委加盖公章)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2份)
4.《武江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空表)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用人单位在2021年01月15日前完成报名人员的面试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统一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统一由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聘用人员情况报送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