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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6-01-15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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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农、工学科为优势,农、工、理、经、管、文、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省属本科大学,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9000多人。学校在广州市有海珠和白云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1.47万平方米,设有19个学院(部)。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专职辅导员5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高校辅导员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符合工作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5.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非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辅导员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表)


  三、薪酬待遇


  遵照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自费信函快递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规定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6:30),其他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信函报名规定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3月11日,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提前或超过规定时间发件的材料无效。


  (三)应聘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身份证、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4.国外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或入党志愿书为有效材料);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口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计生管理部门1个月内开具的计生证明为有效材料);


  7.其他个人认为必要的获奖材料(须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一致);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采用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现场退回原件;采用信件报名的人员提交应聘材料复印件。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送达或提交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广州市海珠区东沙街24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225,电话:89003585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


  学校成立审核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进行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初审通过的人员获得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发放方式为:


  1.现场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于报名当天领取准考证;


  2.信函报名初审通过的人员,其准考证于笔试前一天发放(需提供应聘材料原件与快递时间证明材料,核对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时间:当天下午五时前),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注意事项


  1.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或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门户网(http://www.zhk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含2016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并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且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的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笔试,第二阶段是面试。


  (1)第一阶段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我校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告。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


  第一阶段笔试成绩及进入第二阶段面试人选的名单和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人事处栏公布。


  (2)第二阶段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内容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等。面试成绩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和结构化面试成绩(50%)加总。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合格。


  六、拟聘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在同等条件下有辅导员或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八、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栏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将与聘用人员签定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备齐聘用所需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相应条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且需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二)获聘人员的工作地点在我校白云校区,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三)对于拟聘用人员中出现因公示原因造成不能聘用的岗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或者保留空缺。如岗位人数未招满,不再进行补招。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或电话查询。


  (五)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9003585(人事科)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0-89003286(纪检)


  1. 2016年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聘辅导员招聘岗位表


  2. 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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