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公开招聘派驻省管企业审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审计厅派驻省管企业审计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审计专员办)队伍建设,促进国资国企审计监督工作,结合工作需要,我厅现委托广东省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审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2019年7月,按照我省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省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省审计厅、省管企业监事会成员统一划归省审计厅管理,并建立省审计厅派驻省管企业审计专员制度、设立审计专员办事处。
审计专员办是省审计厅向省管国有企业派驻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党组作出的系列决策和部署;对驻在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及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监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提出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或提请省审计厅作出审计决定;指导和监督省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省管企业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配合做好其他有关省管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和省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等。
审计专员办由审计专员和审计员组成,审计员按任职资格条件分为高级审计员、中级审计员和初级审计员。初级审计员与省审计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省管企业部门主管配备和管理,在审计专员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初级审计员7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审计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类、管理类或法律、工程、计算机、环境资源等专业背景;
4.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热爱审计工作,较为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除具备第(一)项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日)审计、财务、会计、金融、企业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担任管理人员,或在经济管理类党政机关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人员或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以上职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行政拘留的;
4.正在政务处分期内或受政务处分未满5年的;
5.公务员被辞退或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6.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4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才市场官网(www.gdrc.com),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并认真填写个人简历信息。简历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经历(取得学历学位情况)、技能专长(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情况)等模块。填写简历后,请应聘人员投递初级审计员职位https://www.gdrc.com/recruitCon/job-detail.html?id=2884621362系统将对个人简历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简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3. 其他: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将会及时在广东省人才市场官网公布。
(二)考试
1. 笔试。应聘人员按考试通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审计、会计、经济、财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
2. 资格审核和面谈。对进入资格审核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若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应聘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 面试。面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审计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笔试、资格审核、面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相关办法进行。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省审计厅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实行年薪制。根据个人技能、综合素质及工作岗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我厅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20-3760551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