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陆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1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含2012年、2013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林业类和部分卫生类岗位放宽到中专、中职、中技)。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招聘岗位有户籍或生源要求的,报考人员入读普通高校之前的户籍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或报考人员报名时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财政类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它各类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7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考聘用岗位、聘用人数、对象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陆丰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lufengrc.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录入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同时上传本人免冠正面近期大一寸彩色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jpeg、gif或bmp格式照片,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在最近15天内照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白衬衣标准证件相片,拒绝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2.网上缴费。本次招聘不在笔试前审核资格,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慎重核对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6∶00。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打印报名表。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
4.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应于2014年7月24日9:00至7月27日8:00登录陆丰人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考务费人民币90元。
五、考试
财政类考试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其余各类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前培训。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类别 |
岗位代码 |
考试科目 |
总 分 |
备 注 |
|
专业科目 |
公共科目 |
||||
财政类 |
CZ1101至CZ1119 |
会计学原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各科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
林业类 |
LY2101至LY2114 |
林业专业基础知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
卫生类 |
WS3101至WS3113 |
免笔试 |
资格符合直接进入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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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3201至WS3206 |
护理三基知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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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3301至WS3310 |
临床三基知识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
WS3401 |
公文写作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每科100分,合为一卷共200分 |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60%+公共科目成绩×40%,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报考者如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的,请在参加笔试时提前向考务办公室现场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笔试成绩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加分方法按广东省委组织部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 2007 〕 141 号)规定执行。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财政类划定专业科目成绩 60 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陆丰人才网公布。
(二)技能测试
1、确定财政类技能测试对象。
(1)财政类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对象名额末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 分别按“会计学原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招聘岗位考生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2时,则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考生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
(2)确定为财政类技能测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布。
2.资格审核。财政类技能测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A4 纸双面打印)原件;准考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历认证(鉴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由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技能测试对象人数仍达不到1:2时,则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考生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内容:用友财务(U8)软件。成绩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财政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技能测试成绩×20%。
其余各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位。
(四)面试
考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为60分。
1、确定面试对象。
(1)需要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末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财政类考生分别按“笔试、技能测试”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其余各类考生分别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2)卫生类免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对象。
(3)确定为面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布。
2、资格审核。卫生类和林业类考生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该用人单位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A4 纸双面打印)原件;准考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鉴定)证明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以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卫生类免笔试除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位,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卫生类免笔试除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一)各类面试对象(卫生类免笔试除外)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卫生类免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额末位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分别按“学历高低、毕业先后”次序确定。
(三)对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相片同版)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验和考察或体验和考察不合格的,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卫生类免笔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拟聘人员仍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3、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核、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各岗位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该岗位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卫生类被聘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其它各类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负责。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请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四)本公告若有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660-8821147、市财政局人秘股0660-8821087、市林业局人秘股0660-8811160、市卫生局人事股0660-8989101
陆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