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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尾陆河县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人员招聘30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11-07 来源:陆河县人民政府
陆河县民政局2019年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县政府八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关于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4部门拟定的《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精神,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陆河县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由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招聘人员主要从事县民政局、各镇民政机构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的排查等基层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以及对他们进行家庭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服务意识;
(三)原则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连续2周年以上民政部门工作经验现仍从事民政部门工作的学历适当放宽至高中毕业;
(四)原则要求本县户籍,或长期在本县内居住人员,男女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1月5日至2001年11月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有民政工作经验者、3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违纪行为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民政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上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学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自行下载并填写《陆河县招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证);
④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现场亲笔签名);
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并提供相片电子档(JPG格式,像素为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相片需以考生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命名,自带U盘现场提交);
⑥有民政部门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交凭据;
⑦在机关、事业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⑧退伍军人须加带退伍证,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须加带相关证书,长期在本县内居住的需提供村级(社区)证明材料。
(3)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未予聘用,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4)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5)报名地点:陆河县民政局一楼。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岗位录取人数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人数时,按照调配意愿,从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调配。
(二)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计算机上机考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计算机上机考试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中文录入速度及其准确率。
1.文字录入测试
(1)测试内容:按照计算机打字测试软件内容对照打字,测试考生打字的速度和准确率。
(2)测试要求: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拼音或者五笔输入法进行文字录入,考试时长限定为5分钟。
(3)成绩计算方法:由计算机统一计算考生每分钟打字数量及准确率,工作人员记录相关数据,文字录入测试满分为100分。
计分方法:考生得分=平均每分钟打字数×80%+准确率得分×20%,若考生打字数高于100字/分钟的,也按照100字/分钟统计成绩(如考生A每分钟打字数为70个,准确率为95%,则该考生文字录入测试成绩为70×80%+95×20%=75分;考生B每分钟打字数为110个,准确率为100%,则该考生文字录入测试成绩为100×80%+100×20%=100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依上机考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依上机考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原件、户口本原件及计生证明(需注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报名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条件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须知: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30分钟进场)参加考试。考试时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资料。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执行,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按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相关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经考察合格者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如经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再进行递补。
(五)培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陆河县民政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且合格的与陆河县社会救助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是否续聘。3年后,若本购买服务项目不再实施,服务人员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六、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第一年人均5万元(含税、五险一金等),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5%比例逐年递增。
(二)岗位管理
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陆河县社会救助中心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人员管理,拟聘人员要服从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
本公告由陆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陆河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660—5662303
陆河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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