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可塘镇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海丰县可塘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名,作为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施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可塘镇综合治理中心,计划招聘1名政府聘员。
三、薪酬待遇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016〕21号)文件规定,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个人的五险一金),每人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交通食宿自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岗位任职条件:
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hf.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一楼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0660-636520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可塘镇人民政府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海丰县可塘镇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现场提交《海丰县可塘镇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承诺书》(附件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和基层工作经验证明)。
5.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hf.gov.cn/)下载。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自行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
(4)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准考证领取、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请考生自行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考核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1)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按政府网公告为准,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hf.gov.cn/)。
(2)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15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分数相同,则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参加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可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聘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审工作。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政审内容主要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对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六)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由可塘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此后每三年一聘。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三)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确保联系(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考者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详细准确、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五)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海丰县可塘镇综合治理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660-6365206。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6365206(海丰县可塘镇综合治理中心)
监督电话:0660-6892178(海丰县人社局)
中共可塘镇委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