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市委外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级翻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级翻译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深圳市重要外事活动中的同传或交传翻译、文稿的译审和参与重要外事接待及出访等工作。具体职位要求见《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本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
(五)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岗位表》;
(六)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七)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通过邮政EMS(其他快递恕不接收)邮寄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收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012室,深圳市委外办秘书处,邮编:518035,联系电话: 0755-88127256(电话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8:00)。
报名截止至2021年11月5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表和两寸彩色照片的电子版发邮件到zhaopin@fao.sz.gov.cn。2021年11月12日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则不另行通知。
四、综合测评
由深圳市委外办组织实施。综合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英语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综合知识成绩加上英语专业知识成绩构成,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拟聘名额的5倍(如笔试合格的考生不足5倍,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他考生为面试递补人选。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口译、听力等外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深圳市委外办在综合测评结束后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资格复审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三)公示
经综合测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政府外办网站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深圳市委外办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高级翻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深圳市政府外办官方网址:www.szfao.gov.cn。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委外办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中共深圳市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