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1名一般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正常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报名时间截至11月2日下午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受理(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sthjrs@szgm.gov.cn。(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编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4.报名咨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0755-88211045,林先生,吴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8:00)。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经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具体考试安排,对不符合条件、报名不成功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录岗位进行报名,所报岗位选定确认后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组成,统一划定总成绩合格线70分。
(一)笔试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和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合格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自发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认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纸质版(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体检报告,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我单位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由我单位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需按要求出示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考生入场需佩戴口罩,入场前会对其测量体温,并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考生就坐保持间隔。未按要求出示上述证明材料、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本次招聘的任一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2021.10.xlsx
附件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报名材料清单.zip(此为压缩包,建议考生使用电脑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