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了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文明执法、精细管理,改善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以及高效率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两美”等各项测评任务,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比,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择优聘用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25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丰顺户籍,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后至2004年7月前出生),退役军人、有企业中层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22年丰顺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2、学历大专以上,兼驾驶岗位可适当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4、勤劳吃苦,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大局观念、团队精神;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值班室,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753-6610982
(二)报名资料:
1、《2022年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本人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备C1及以上驾驶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工程机械操作类——装载机)的人员要带齐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
6、有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退役军人带齐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资格初审
由县住建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量化评分,按量化评分高低,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经初审合格的将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C2022003岗位报考者需进行手动挡小汽车驾驶技能实操考核,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安排。
五、体检
体检按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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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
体检合格者将进行政治审核。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通过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表现,可双向选择聘用续签合同。如工作期间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严重违反工作规定的一律无条件解聘;合同期间,不得随意请假,确需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八、人员性质及管理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的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实行临时工制,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员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需要户外执勤巡逻,工作时间分早、中、晚班轮班制,报考者需具备较强承受能力。
九、工资待遇
1、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月薪制,每月劳动报酬根据实际出勤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算考核发放;
2、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的社会保险,并负责缴纳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包含在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
3、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辞工、被辞退或到龄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停止发放工资,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者在报名前7天内无到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31日
附件1:《2022年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2年丰顺县住建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