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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轨道交通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3-29      来源:中国珠海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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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轨道交通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因工作实际需要,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珠海市轨道交通局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法定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市的轨道交通政策制定、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基本要求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综合部副部长1名

1.岗位工作内容:根据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合理有效组织部门各岗位工作,统筹办文办会、人事、财务、法务、审计、党务、采购、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2.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8年以上办公室(综合部)相关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年龄40周岁以下。

岗位二:综合部科员(财务岗)1名

1.岗位工作内容:负责财务会计类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预决算编制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涉税事项处理工作、人员薪酬管理等。

2.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金融经济类、财务会计类等专业;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岗位三:综合部科员(综合岗)1名

1.岗位工作内容:负责综合部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收发文、会务、文书、采购、后勤保障、督查督办、办公系统信息化运维等工作。

2.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办公室(综合部)相关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

岗位四:规划发展部副部长1名

1.岗位工作内容:根据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合理有效组织部门各岗位工作,统筹轨道交通规划发展方面的工作。

2.资格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轨道交通类、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

岗位五:规划发展部科员2名

1.岗位工作内容:从事轨道交通规划发展方面相关工作。

2.资格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轨道交通类、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岗位六:轨道建设部副部长1名

1.岗位工作内容:根据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合理有效组织部门各岗位工作,统筹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工作。

2.资格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轨道交通类、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

岗位七:轨道建设部科员1名

1.岗位工作内容:从事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相关工作。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轨道交通类、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岗位八:运营监管部副部长1名

1.岗位工作内容:根据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工作计划,合理有效组织部门各岗位工作,统筹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运营监管工作。

2.资格条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轨道交通类、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

岗位九:运营监管部科员1名

1.岗位工作内容:从事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运营监管工作。

2.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轨道交通类、交通运输工程等专业;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工作人员薪酬待遇高于本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级人员平均水平,具体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质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资料(扫描件)。报名的邮件主题注明“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dengtingting@huafagroup.com。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3.现场报名地点:香洲区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大厦29楼2906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珠海市轨道交通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通过邮件报名的,需发送扫描版);

(2)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邮件报名的发送电子版);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表中从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查验;通过邮件报名的,将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并在参加面试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查验。

5.资格审查:由珠海市轨道交通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具体时间及形式以通知为准。

2.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副部长岗位比例不高于1:7,科员岗位比例不高于1:5;若进面比例不足1:3,则该岗位面试取消,具体时间及形式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上报珠海市轨道交通局理事会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被聘用者为我市法定机构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轨道交通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邓婷婷,咨询电话:0756-8930973/1881925640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23266。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不服从单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4.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我委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5.被聘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参加我委内部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委有权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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