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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珠海横琴新区招聘公办小学“同岗同酬”聘用制教师5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8-27      来源:珠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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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同岗同酬”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横琴新区现代化国际化教育示范区先行地建设,切实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广东省和珠海市关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最新报名及开班情况,拟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同岗同酬”聘用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待遇

(一)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在职优秀教师。

(三)招聘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以及要求详见附件《2021年横琴新区招聘公办小学”同岗同酬”聘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横琴新区编制内教师薪酬标准,与编制内教师同岗同酬。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7 日9:00至8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发送材料至邮箱hqsyj_jy@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的图片格式文件后上传至邮箱: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

②近期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

④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横琴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00至18:00。

(三)现场面试

1.对象

在线上面谈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但达到1:3比例时,可开考。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2.方式

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能力、答辩反应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四)现场审核

线下面试人员将在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横琴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如应聘成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证书,可出具学校证明代替);境外毕业生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留学人员提交)。
温馨提示:必须携带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如原件不齐则视为审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所携带资料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一致。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 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276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达标等情形,则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其他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措施。具体要求根据珠海市和横琴新区的最新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随线下面试安排一并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资料审查时发现重复报名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因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六)未尽事宜,由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84150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珠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2021年横琴新区公办小学聘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1)(1).xlsx

附件2 :《横琴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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