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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招聘方案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9-06      来源: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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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2021年招聘方案公告

 

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是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以及工程质量检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市管公路、水运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工程从业单位的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和信用评价;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和交(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承担交通工程参加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招聘试验检测及综合室相关人员。

一、招聘人员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资格条件

备注

1

水运材料试验检测

水运材料室内试验检测

1

工程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持水运材料试验检测师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

综合室管理人员

负责行政公文、工作报告等起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1

中文类、文秘类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备注:1.持多个检测证书者优先录取。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要求:试验检测技术人员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组长、水运材料高工等涉及检测资质体系维护的关键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人员性质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是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珠海市交通质监站聘用人员工资实施办法》实施。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2021年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现场报名和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5日。

3.报名材料投递邮箱:zhjtzjz@zhuhai.gov.cn。

4.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756-8665369。

报名材料投递注意事项:

1)请不要重复投递报名材料。

2)如实填写附件报名表,其他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业绩证明等)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3)邮件主题请严格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标识清楚,相关附件以“岗位+姓名+资料名称”格式命名,未按格式进行标识的一律不予受理。

4)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个性化报名表,所有证明材料请准备好原件,并在资格复审时出示。

(二)资格审查

由本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过面试筛选后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确认需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编写的主要试验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原件(如无可无须提供);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后续通知及公示信息将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敬请应聘人员随时留意网站上的消息,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面试成绩、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我站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应与《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2021年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的解释由本站综合室负责。

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

2021年9月1日

附件:珠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测站2021年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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