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辅警(非人民警察编制、非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可放宽到高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没有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
3.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4月15日至2004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珠海户籍、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及福利
(一)辅警入职转正后年薪不低于7.6万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并配备相应的执勤装备;
(三)每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四)单位不提供住宿,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统一在申报系统(网址:http://kw.zh-hr.com)报名(仅限电脑登陆)。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4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应仔细阅读招聘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须是JPG格式)上传: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
3.学历资料:①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③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5.相关资格、技能证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条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3.资料审查通过后,短信通知考生相关考试事宜,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
(一)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采取现场考试、口头问答、上机操作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三)考生参加面试、笔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一)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评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六、心理素质测评
入围体能测评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辅警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七、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择优聘用。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防疫要求
(一)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三针均已接种);
(二)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接触过或共同暴露过;
(三)考生在面试、笔试、体能测评等招聘环节时须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不带星号,
(四)考生在面试前签署承诺书《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五)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电话或短信再另行通知。
(七)招聘过程中,请所有考生服从本人所在地和珠海市防疫有关规定,珠海市防疫政策可咨询珠海市市民服务热线(联系电话:0756-12345)。
十、弃权处理
已确定聘用人员但自动弃权,或通知未按时报到的,均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各类工作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黄警官0756-8646917;
附件3: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