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2021年度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激励我市社区工作者积极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四会市2021年度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四会市社区工作者共招聘3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四会市2021年度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肇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社区工作者,主要是指现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及由四会市或者委托镇(街道)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面向四会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面向四会市其他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0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相应学历证书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4、现任四会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且累计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3年(含)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被评为基本及格(基本称职)、不及格(不称职)、不定等次或相当等次的情形;现任四会市社区工作者,且累计社区工作者服务期满3年(含)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被评为基本及格(基本称职)、不及格(不称职)、不定等次或相当等次的情形。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2021年12月1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服务年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聘用后须符合有关任职规定。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工作人员在现场初审材料并受理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应在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内,到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13号)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三)注意事项
1、报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需经报名人员所在社区的书记和镇(街道)组织员、驻社区分管领导、组织委员、分管副书记签名后呈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名,并经镇(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相应镇街及相应社区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党组织成员需提供镇(街道)的任职文件或批复文件、居委会成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当选证)以及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省(四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大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一张交报名工作人员制作准考证用,一张请自行贴报名表)。
2、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公共服务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组织
面试由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成绩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上述情况还不能确定名次,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四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四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行程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四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ihui.gov.cn/zwgk/jyzp/)政务公开--就业招聘栏。
招聘政策咨询: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组织二股,电话:0758-3366189。
招聘监督电话: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3366131。
中共四会市委组织部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