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板芙镇水务事务中心、中山市板芙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中山市板芙镇党群服务中心、中山市板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为:岗位代码202101;一般岗位为:岗位代码202111-202113;
(二)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6、社会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5月24日止。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表《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4至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3、报名地点: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板芙镇人民政府大院内5号楼党建工作办公室。交通路线:公共汽车206、211、K11、K995、K10至板芙市场站。
4、联系电话:0760-86501285;联系人:郭小姐。
5、投诉电话:0760-85545698。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须携带如下资料:
(1)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需附有彩色电子照片,本人签名);
(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符合广东省规定的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的名称及编号,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板芙镇人民政府大院内5号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20210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本次考试只设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2、按照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3、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板芙镇政府网上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二)一般岗位(岗位代码202111-202113):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下午2:00-5:00,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板芙镇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入围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且笔试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后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板芙镇政府网上公布。
(3)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板芙镇政府网上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按照面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市板芙镇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进入考场,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的,不得进入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本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原件,如需留底,请考生自行复印。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逐一检测体温,核查“粤康码”,参加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C时,应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附件1: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