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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务员考试
2022年广东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2-08-18      来源: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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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干部队伍专业力量和专业结构,拓宽和规范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2人,均为一级科员以下(含一级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选调范围:

中山市内(不含中直、省直驻中山各单位)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学等相关专业或1年以上在政法系统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后出生,含8月);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2022年8月),工作表现好,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8、有且只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取得国(境)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资格;

9、服从组织安排或调整工作岗位;

10、愿意完成工作需要的各种应急处置任务,以及夜班和节假日值班备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未任职定级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5、按照有关规定,在现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单位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市委政法委队建科(市委大楼912室)递交材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予确认报名资格。由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760-89997150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22年8月下旬在市委政法委考场进行笔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于“中山政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名人数若少于6人(每个职位至少对应3人),需要进一步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依序递补。单个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则面试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般在笔试结果公布后两周内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评委小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单独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于“中山政法”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依序递补。体检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组织考察

由市委政法委指派2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可依序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及市委政法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组织纪律: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成立选调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760-88239669。选调过程中,如发现选调人员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参与本次选调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如涉及有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一是做好考前防疫准备。所有考生考试日前14日不得离开中山辖区,同时要进行连续14天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所有考生及家庭同住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山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考前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和物品,不得去中高风险地区。

二是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考生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于考试当天提交考点。

因疫情变化而作出的防控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x

附件2:中共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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