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人员安排
面试定于2012年8月13日、14日举行。每天上午9点开始,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场报到,8:30以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件一。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设在广东东园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一马路东湖北30号,联系电话:020-37876000),所有面试考生均到此考点统一参加面试。考点地图见附件二。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 gdyzzk@163.com ,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和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面试等信息。手机短信内容包括“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等信息,短信发送到18988801509或18988801519。8月5日24:00时前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不参加面试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面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应在8月8日前通过传真或电邮扫描件的方式,也可通过EMS(确保8月8日前寄达)将面试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交我局进行资格预审,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 《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照)复印件一份。
4.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失(待)业证明》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复印件。
6.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职位,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 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党、团员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等。
五、资格复审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8月12日8:30-17:00到广东东园宾馆二楼会议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资格预审时提供的各类资料的原件交我局审核。其中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提供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并于本人职位面试当天 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到。面试当天8点30分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2、请面试考生密切留意广州天气及考点周边交通情况,预留足够时间出行,以保证按时参考。
联系电话: 020-83188601
联系人:肖瑞、马琳青 手机:18988801509、18988801519
传真:020-83391155、83188638
电子邮箱:gdyzzk@163.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广东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
邮编:510003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面试时间和人员安排
附件二:考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