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面试  >> 指导   
指导
2016年广东公务员面试热点: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
http://www.gdgwyw.com       2015-08-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习近平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俞正声更是在十八大期间率先公开表示:“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备的、便于群众监督的办法,才是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最有效的途径。”对于财产公示制度,你怎么看?


  【审题】


  根据题目描述要审清题目,针对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谈谈看法。


  【题型】


  智能性问题;考察综合分析能力。


  【答案】


  国家领导人对财产公示制度的呼吁,体现了国家对反腐的关注,对****问题的制度保证的践行。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对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进行探索,1994年更是把《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计划,但“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却一直难产。我国没有财产公示制度,唯有财产申报制度,只申报不公示,我国财产申报制度位阶过低,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很多停留在党的政策法规,对党员干部缺乏法律制度约束。我国财产申报缺乏国家机构对其的专门审核,及时出现瞒报漏报的情况,也很难发现问题,同时缺乏问责环节,对官员的惩处对触犯原则的人员仅仅停留在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做出检查、诫勉谈话的层面上。只有将公务人员财产公示制度落实到实处,不仅使权力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公共财政透明度,而且压缩权力寻租灰色空间,对公职人员具有警示和约束作用。同时,也可以取信于民,提高民众信心。我国公职人员财产公示难产的原因,一方面是公众知情权和官员隐私权的保护的冲突。二是现在部分官员传统“官本位”思想的阻力,也影响了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三是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出台后,部分高官的财产公示,可能会造成民众对政府的信心的缺失,造成一定的政治风险。


  如何让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真正地予以贯彻、执行,我们需要从以制度为保证,真正地推动我国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


  第一,财产公示制度化、法律化。结合国情,确定财产申报、审核、公示机构,按照职务级别和职位确定财产公示对象,使得财产公示的重点更加明确。同时,按照全面、准确和保护隐私的原则确定财产公示内容。


  第二,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针对于虚报瞒报的官员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惩戒力度形成威慑力。


  第三,切实落实、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官员思想教育不能松懈。转变过去官僚主义作风,使官员的思想更加亲民、贴民。

 

  更多面试指导,请点击广东公务员面试课堂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