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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
申论范文:解决矛盾对立
http://www.gdgwyw.com       2013-11-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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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标准与政府担心的矛盾统一于人民利益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诗中如画般的景色,现在却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由于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为了一己之私而肆无忌惮地发展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攀比并炫耀般的过“高品质”的生活,向大自然排放出大量废气、毒气,尤其是PM2.5,成为空气污染的元凶,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PM2.5作为空气质量标准的政策一经出台,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其初衷在于提供环境治理措施的可靠依据,监测并不是目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治理,以改善大气环境,维护人体健康。而地方政府则担心空气质量不达标,增加环保部门的环保压力。二者看似矛盾,实则统一。


  矛盾对立面在于监测PM2.5初衷考虑的是人民利益,而地方政府的担心似乎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将PM2.5作为空气质量监测指标是希望通过监测数据,动态跟踪等手段将大气污染的元凶抓住,以便于为治理措施出台提供科学依据,以达到大气污染治理和空气质量改善的目的,更多考虑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从表面上来看,地方政府关于蓝天数减少,空气质量不达标,面子上过不去,给环境保护工作增加压力等担心更多考虑到了政府的利益。二者看似是对立的,实则不然。


  地方政府的担心核心也是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地方政府的担心不无道理,以往的环保报告往往比较笼统的阐述空气质量,如优、良、中、差,或轻度污染、中度或重度污染,对于具体数据没有阐述,如若对空气质量进行量化分析,从感官上来讲会强化其负面效果,可能会引起群众恐慌。而监测对于环保部门在技术上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如果在短期内,无法达到群众满意的空气质量条件,可能引发更多的矛盾甚至冲突。因此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来讲,二者实际上是统一的。


  既然二者统一,无论是标准的出台还是政府的担心,落脚点都在于保障人民群中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按照这一标准,奔着最终的目标,科学执行这一标准。在保证群众知情权的同时,也为大气污染的治理贡献科学数据。也不枉人民群中的期盼,满足群中的空气质量诉求。


  “举大事,必当下顺民心,上合天意,功乃可成。”治理大气污染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治理大气污染,唯有先科学规划空气质量标准,这是让国人生活在鸟语花香、空气清新世界里而迈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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